今天是:,欢迎您访问昆明律师服务网

免费法律咨询热线:

137-0871-1023 杨偈

免费法律咨询地址:中国·昆明·北京路987号(中段)俊发中心12-13层(近同德广场、白云路地铁站)

一般涉外交通事故如何处理

来源:昆明律师服务网  作者:杨偈律师  时间:2019-12-10

  涉外交通事故是指当事人、事由或者发生地具有涉外因素的交通事故。那么遇到该类交通事故该如何进行处理呢?下面杨偈律师就带大家了解一下关于一般涉外交通事故如何处理的相关问题。希望对解答大家的问题有所帮助。

  一、一般涉外交通事故如何处理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章专门规定了涉外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有关规定,主要针对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情形。除按照本规定执行外,还应当按照办理涉外案件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外国人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应当告知当事人我国法律、法规规定的当事人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中的权利和义务。

  外国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其出境:

  第一,涉嫌犯罪的;

  第二,有未了结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人民法院决定不准出境的;

  第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准出境的其他情形。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过程中,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的语言文字。对不通晓我国语言文字的,应当为其提供翻译;当事人通晓我国语言文字而不需要他人翻译的,应当出具书面声明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外国人可以自行聘请翻译,翻译费由当事人承担。

一般涉外交通事故如何处理

  二、交通事故的处理流程

  对下列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1、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

  2、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基本事实及成因清楚的。

  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的,填写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并共同签名。损害赔偿协议书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机动车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种类和号牌、保险凭证号、事故形态、碰撞部位、赔偿责任等内容。

  相关法律规定: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九十六条: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除按照本规定执行外,还应当按照办理涉外案件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外国人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应当告知当事人我国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当事人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中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十七条:外国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其出境:

  (一)涉嫌犯罪的;

  (二)有未了结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人民法院决定不准出境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准出境的其他情形。

  以上就是杨偈律师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一般涉外交通事故如何处理的相关法律规定。涉外交通事故由于可能涉及到外交因素,所以在处理该类案件的时候有关机关也会更加的谨慎。希望解答了大家的疑问。如果大家还有什么问题,可以咨询杨偈律师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