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此前报道的李海燕女士诉张某某、刘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杨律师接受委托后于2020年1月9日前往安宁市人民法院申请立案并已获准。
附:案情/故事简介
江苏镇江籍的李海燕多年来与同籍丈夫胡兴振在云南省玉溪市某县从事房地产开发,曾投资、开发该县最大的楼盘,事业风生水起,是亲戚、同学及朋友中的佼佼者,但由于资金链断裂,为了融资,胡兴振伪造某公司公章后向他人借贷大量款项用于房地产开发投入,后来公章伪造事件东窗事发,胡兴振锒铛入狱,地产开发项目“烂尾”,妻子李海燕亦不得不四处躲债、流离失所。
胡兴振出狱后,开始在全国各地寻找工程项目,欲东山再起,但由于经济环境不好等客观因素,出狱至今胡兴振依然未能扭转局面,未能改变此前入狱事件给自己带来的后续不良影响,因此妻子李海燕亦不得不就职某公司从事财物工作,由曾经令人羡慕的“地产太太”变成了一个“打工女”。
为了获得一些利息补贴家用,李海燕将自己做财务工作攒下来的几万元钱加上向朋友借来的十万元钱一起借给了小包工头卢启金夫妇,但是命运再次和李海燕开了玩笑——将近20万元款项借出后,不但没能获得相应利息补贴家用,连本金都无法收回,卢启金夫妇早已不接李海燕电话。
接受委托后,杨律师第一时间撰写诉状及整理证据前往安宁市人民法院立案,经两次前往已获准立案,杨律师将继续代理李女士后续诉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