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赌博罪的赌资金额怎么认定

来源:昆明律师服务网  作者:杨偈律师  时间:2020-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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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赌博是违法的行为,因此赌博被抓而拘留的人也有很多,赌博犯罪中用作赌注的款物、换取筹码的款物和通过赌博赢取的款物属于赌资。赌博不是以数额定罪的,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那么赌博罪的赌资金额怎么认定呢?接下来杨偈律师就来为大家解答。

  一、博罪的赌资金额怎么认定

  关于这个问题,抽头达五千即构成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303条规定的“聚众赌博”: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此外,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实行劳动教养:

  (1)参与赌博,个人参赌的财物在五千元以上的;

  (2)因赌博被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继续赌博的;

  (3)多次为赌博提供场所、赌资、赌具、交通工具的。

赌博罪的赌资金额怎么认定

  二、赌博罪的犯罪对象是什么

  根据法律规定,在咱们国家所谓赌博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主义的社会风尚。不仅危害社会秩序,影响生产、工作和生活,而且还往往是诱发其他犯罪。如果说到犯罪对象,该罪的犯罪对象的确不好确定,这是个纯学理的问题,不属于犯罪构成要件。也就是说:任何犯罪行为都必然侵害犯罪客体,但不一定都有侵害的对象(犯罪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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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以上就是杨偈律师解答的关于赌博罪的赌资金额怎么认定问题的相关法律知识内容了,综上所述呢,我们可以了解到抽头达五千构成赌博罪。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咨询杨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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