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2019年10月23日关注的“云南省迪庆州某地‘五保户’韩某某等人在大山深处猎杀了一只保护动物——“熊”(“鱼和熊掌不可兼得”的“熊”),退休人员何先生被指控帮助买家从山上路边将熊拉回家中,涉嫌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当地公安立案侦查,委托我所杨偈律师担任辩护人提供法律帮助”一案,今日有了终局性进展——何先生获得了无罪结果。
本案中,何先生系退休人员,如被判决有罪,根据法律规定即使不进监狱服刑也将被开除公职、取消退休金待遇,后果不堪设想。为了避免冤狱之灾和保住退休金待遇,何先生家属辗转昆明委托了我所杨偈律师担任辨护人,为其提供法律帮助。
接受委托后,杨律师第一时间开展工作,乘机前往迪庆州某办案机关阅卷。经阅卷、分析和研讨,杨律师敏锐地发现本案证据存在诸多疑点,导致事实不清,杨律师就此开展了系统工作,经过长时间的努力,形成了一份长达40余页的《法律意见书》向办案机关提交,提出“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现有证据无法确凿证明何先生犯有此罪,不能排除合理怀疑,依法应当不起诉”的法律意见。
杨律师将法律意见提交办案机关并与工作人员作法律沟通,本案终于今日得到最后的处理结果,何先生被办案机关依法决定不起诉(法律术语,不起诉至法院,案件就此了结之意),获得了最终的无罪结果,避免了冤狱、保住了退休金待遇。
下二图:《不起诉决定书》
下图:杨律师向办案机关提交的40余页《法律意见书》(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