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东北的吴先生,研究生学历,任职于某大型自动化公司
两年前的一天,一微信好友给他发来一组雪豹皮图片,他看后便随手转发给另一微信好友,因该雪豹皮就报价4000多元,吴先生认为该雪豹皮应该是假的,就随手转卖出去,对方也转账支付了款项,自己获利50元。本以为此事就是一个生活中的小插曲,不料2018年,远在西南昆明的森林公安机关长途跋涉赶到东北找到吴先生,以涉嫌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将吴先生刑事拘留,带至昆明某看守所羁押。
被拘留后,吴先生主动交代自己知晓、经手的事情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工作,主动供述了上下买家,在羁押期间吴先生还在看守所艰苦的环境下勾画图纸,设计某实用新型产品并申请、获得了专利。
公安机关委托鉴定机构对涉案雪豹皮进行了价值鉴定,这一鉴定可让吴先生傻眼了,他无意间转手卖的,仅仅看过图片的雪豹皮竟价值40多万元,以该价值评判,吴先生构成了法律规定的严重情节,判决也毫无意外,吴先生获刑十一年。
一审判决作出后,吴先生认为自己不应该被判处那么高的刑期欲提起上诉,其家属找到我所高级合伙人杨偈律师,委托杨律师作为吴先生的辩护人,为吴先生提供辩护服务。
接受委托后,杨律师第一时间前往一审法院调取案卷、阅读卷宗、审查案件。
经仔细分析、研讨之后,杨律师敏锐第发现:本案鉴定机构作出的《司法鉴定意见书》所依据的法律文件早已于2017年失效,据此得出的鉴定结论自然没有法律依据,数据也不准确。为此,杨律师撰写《重新鉴定申请书》向二审法院提交、撰写《关于鉴定依据失效依法应发回重审的法律意见书》提交至检察院并与承办检察官、法官充分进行交流、沟通,同时向二审法院提出系统、完整的辩护意见。
经二审法院仔细审查、合议后,采纳了杨律师的辩护观点,最终作出《刑事裁定书》: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为被告人吴先生争取到了阶段性的胜利,杨律师将继续努力、乘胜追击,以期争取最终的改判结果。
下二图:《刑事裁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