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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6.22)

来源:昆明律师服务网  作者:顾宣(律师助理)  时间:2020-06-22

  广东籍青年吴先生,今年37岁,常年在昆明居住、生活。

  2020年5月底,吴先生的妻子张女士收到一份《拘留通知书》,上面赫然写着吴先生因涉嫌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被昆明市某公安局拘留,被羁押在昆明市某看守所,张女士接到通知后完全不敢相信、不能接受这个消息。

   为此,张女士斟酌许久后,于6月22日来到我所,向我所高级合伙人杨律师咨询本案相关法律问题,我们为其提供了系统法律意见和建议后,委托人决定委托我们会见吴先生一次,办理了委托手续。

  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昆明市的看守所律师会见大部分得预约,为此杨律师安排助理顾宣(实习律师)前往看守所办理了律师会见预约手续,现正处于等待看守所通知会见嫌疑人吴先生中,同时开展其他工作。

图:吴先生的妻子签署的《刑事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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