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此前报道的吴某某诉吕先生保证合同纠纷系列案件已于于2020年6月19日在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三个案件,最后一个案件将于2020年7月2日在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龙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杨律师及顾律师将作为吕先生的代理人与吕先生一起出庭参加诉讼。
附:案情/故事简介
吕先生是重庆某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员工,日常工作便是介绍顾客经与资产管理公司签订《受益权转让协议》,投资认购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份额(即受益权产品),产生收益后按比例分红。
2019年,吴女士经吕先生介绍,与重庆某资产管理公司签订了《受益权转让协议》,投资认购深圳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份额,吕先生与吴女士签订了 《担保协议》,担保吴女士所投产品安全无风险,若发生风险愿意承担吴女士的投资损失,不料,吴女士所投产品在投资期内不但没产生任何收益,投资本金也全部亏损了,吴女士便依据与吕先生签订的《担保协议》将吕先生告上了法庭。
图:《传票》(开庭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