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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故意伤害(9.11)

来源:昆明律师服务网  作者:顾宣(律师助理)  时间:2020-09-11

        来自云南宣威萧景琰先生涉嫌故意伤害罪案件于2020年9月11日10:30在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我所高级合伙人杨偈律师作为被告人萧景琰的辩护人出庭参加诉讼。

案情/故事简介

        萧景琰与昆明某食品公司有生意往来,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萧景琰生意不景气,故而拖欠了该公司部分货款。2020年5月22日,该公司员工梅长苏未经授权到萧景琰工作的工厂催讨货款,因其言辞激烈、出言谩骂、污蔑萧景琰,忍无可忍之下双方扭打在一起,各有所伤,最终在萧景琰妻子的劝阻之下双方停手作罢,随后,萧景琰拨打电话报了警,警方抵达了解情况以后将二人带回派出所调查并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双方的伤情作了鉴定,因梅长苏被鉴定为轻伤二级,萧景琰轻微伤,萧景琰已达刑事立案标准故被拘留。

        萧景琰妻子收到派出所送达的《拘留通知书》后焦急万分,赶赴昆明向我所高级合伙人杨偈律师咨询相关法律问题并委托杨律师作为萧景琰的辩护人为其提供辩护法律帮助。

        接受委托后,杨律师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提交了律师委托手续,会见了萧景琰,案件送到检察院之后,杨律师第一时间前往检察院阅卷并阅读卷宗出具法律意见,并配合检察机关作了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程序。(注:本文中“萧景琰”“梅长苏”均为化名)

下图:《出庭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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